日前,交通運輸部會同應急管理部發布《公路水運工程淘汰危及生產安全施工工藝、設備和材料目錄》(簡稱《目錄》)。《目錄》擬淘汰的危及生產安全施工工藝、設備、材料總計29項,進一步防范化解公路水運重大事故風險,提升本質安全生產水平。其中禁止類包括卷揚機鋼筋調直工藝等11項內容,限制類包括“直接鑿除法”樁頭處理工藝等18項內容。
近年來,公路水運工程建設規模持續保持高位運行,質量安全形勢總體穩定,但仍存在著一些不符合技術進步和行業發展要求,危及施工現場安全和工程結構安全耐久的落后工藝工法、施工設備、工程材料。《目錄》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《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,明確了擬淘汰項目類別、限制條件和范圍、實施時間,以及供市場參考的可替代施工工藝、設備、材料等內容,推動行業淘汰落后工藝、設備和材料。
《目錄》按通用(公路、水運)、公路和水運3個部分組合,其中通用工程部分包含施工工藝8項、施工設備7項、工程材料1項;公路工程部分包含施工工藝4項,施工設備1項;水運工程部分包含施工工藝8項。在規定的實施期限后,全面停止使用“禁止”類施工工藝、設備和材料,不得在限制的條件和范圍內使用“限制”類施工工藝、設備。